
一些新媒体遇到一个共同的问题,那就是现在想转载中央主流媒体的文章时总是遇到版权限制。仔细一查,还真看到一些官媒页面底部“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使用”的版权声明。这就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认知:既然官方文章被版权锁定,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、权威时政内容便无法大范围传播,版权保护条款似乎和扩大主流舆论宣传形成矛盾。
特别是对于一些宣传党史革命史的红色网站。它们都是以党报党刊的宣传主线为依归的,转载中央的一些文件讲话是常有的事,如果事事都被限制,都要向官媒申请,这就大大压缩了很多红色网站的生存空间。如果管理这些部门的干部对红色网站本来就有成见,这便给压缩这些红色网站的生存发展空间提供了机会。
此外,人们还很容易对这样的版权声明产生理解偏差。版权保护和舆论宣传双向并行的这种设计矛盾到底该怎么解决?
笔者认真访问了有关专业人士。
他说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相关条款,国家机关发布的官方公文、领导人公开正式讲话、政策原文、时事政令文本,本身不属于可以被任何单一媒体独占的著作权作品,不存在某一家官媒独家占有、限制全网传播的说法和问题。各大党政机关官网、各级融媒体、地方政务平台、正规新闻媒体,天然拥有合规转载、刊发、宣讲原文的合法权限,这也是各级宣传部门开展理论学习、政策宣讲的基础依据。他说,我们日常随处可见大范围的权威传播场景:新华社通稿会第一时间向全国数千家媒体无偿分发领导人讲话全文;中央媒体的核心时政内容,会同步推送至学习强国、地方党媒、党政公众号、基层宣传栏;各类教材、宣讲材料、内部学习文件可以直接引用原文内容。现实中,重要讲话内容从来不会因为页面标注“禁止转载”而被锁死传播渠道。
他还说,官媒文末的版权禁令,约束的对象从来不是权威原文本身,而是媒体经过二次加工后的完整成品稿件。一篇对外发布的新闻报道,除领导人讲话原文之外,还包含记者现场撰稿、现场实拍图片视频、编辑点评、深度解读、视频剪辑、版面排版、配图文案等具备独创性的智力成果,这部分采编内容属于媒体的原创作品,依法享有著作权,这才是“禁止擅自转载”条款的保护客体。简单来说:讲话原文可以正常宣传引用,但第三方不能直接批量搬运官媒配图、独家视频、记者评述稿件进行二次分发。
但是就在这个解读上,我产生两个重大疑问,一是有些官媒若是对某个新媒体有成见,就可以不准许你转载这些重要内容,这是常有的事情。二就是中央领导讲话,政策原文原则上都是可以转载引用的,而视频、评述文章等为什么就可以受到特殊保护了呢?如此区别对待,我认为是说不通的。
官媒是什么?官媒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宣传党的大政方针的极其重要的平台,它是由中央人民政府出资、党和人民选拔一批专业人才为党和人民办报办刊的专业队伍。这是党的重要宣传工具,这些道理谁都懂的,人民对这样的媒体文章,原则上是充分信任的,有的甚至当作中央声音、当作中央文件来看的。对待这样官媒上的所有文章,其传播区域越广泛,越是有利于党的声音的传播,越是有利于党的政策的灌输,为什么对待党报党刊上的文章还要分个三六九等呢?
有人说这是版权法的规定,如果真的如此,我们只能怀疑,这样的版权法很可能接轨了西方,它不符合我们社会主义的新闻传播原则。当初我们在延安时,解放日报、新华社的文章何曾有这样的规定,我们的声音,那是恨不得让天下每一个人都知道。希望得到最大程度的传播,何尝有什么因为版权保护不准转载的事情。如果有这样的规定,那倒真的值得讨论,这些保护到底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新闻政策。
过去很长一段时间,网络上确实有“扒稿搬运”的问题,这也是各大官媒统一增设版权声明的直接原因。尽管版权限制本质是为了保障宣传不走样。但是有问题就去解决具体问题,没有必要统一设立特别权益,一禁了之。比如,若是有的自媒体会直接抓取官媒原文,随意删减段落、修改标题、截取只言片语来博取流量,把完整的重要讲话割裂解读,制造片面化、极端化观点,误导大众认知。对待这样的问题,应该就事说事,对那样无视法律和宣传纪律的媒体可以从严处理,但不能因噎废食。把所有的转载权全部收回,这是欠缺考虑的。设置转载授权门槛,意味着第三方想要完整刊发成品稿件,必须征得官方许可、原文原样发布,从源头规避恶意篡改,保证党的理论、政策传递的完整性与严肃性。这实际上非常有效地限制了文章传播范围。谁有能力为了每一篇文章,专门去找到各大新闻单位获得许可,申请转载。如果真要严格这样执行的话,就干脆不要转载了,以免自找麻烦。
现在和过去不一样了。报纸的阅读量已经越来越低,而互联网转载一下,不仅可以大大扩张文章的传播,也大大增加官媒的权威性和知名度。这又何乐而不为呢?你这样严格限制只有一个好处,那就是逼使读者去订阅官媒报刊,去看新闻联播,去查阅主流党媒的网站。但是这种做法,实际上是消极的,是被动的,效果可能是糟糕的。从互联网获取信息,这是个大趋势,我们只能主动适应这个大趋势,而不是被动应付。你那样,群众照样不订报纸,不看电视,你又该怎么办?所以,在这个互联网时代,我们还是以创造性思维,来适应这个新时代,而不是采取单方垄断和堵的办法。
有些官媒,还特别注明为了避免商业使用。当然如果运用中央声音嫁接到广告宣传上,那是肯定不行的,群众也能分辨出哪个对哪个不对,没有必要采取谁都不准用这样的消极办法。实际上按这样的字面理解,那么所有自媒体公众号都有个流量问题,严格说来,如果自发转载宣传中央文件和精神也被划为商业转载,这就等于谁都不允许转载了。这对宣传党和国家的声音有百害而无一利。这样的话,岂不是堵塞了中央报刊文章的传播。这样是非常不妥的。
“禁止擅自转载”应该限制的是无序侵权搬运,从来也不应该限制合法的正面宣传推广。各大官媒本身也会主动通过短视频账号、社交平台、合作媒体大批量分发优质内容,主动扩大主流声音影响力,版权保护和舆论宣传不应该是对立面。
进入新媒体新时代,一切都在探索中,任何新的政策都应该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,而不是从单位小圈子的私利出发。新媒体变化发展迅速,怎样找到既符合党和人民利益需要,又能照顾官媒发展的新路径,不应该只考虑一种办法,应该在讨论和试验中摸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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