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日阅读美国4400颗卫星集体降轨、目标直逼中国空间站的网文,第一次遇到“凯斯勒综合症”一词,感到一头雾水,百度一搜,才知道这是由美国宇航局科学家唐纳德·凯斯勒于1978年提出的描述近地轨道上太空垃圾的链式碰撞效应的理论,其核心观点是:当轨道上的碎片密度达到临界值时,卫星或航天器碰撞产生的碎片会引发更多碰撞,最终导致碎片数量指数级增长,可能使近地轨道在数百年内无法正常使用。
外国人多以人名命名新发现或者发明,这种以人名命名相当于签字署名,其是与知识产权、西方中心论、原创论等绑在一起来操作的。一旦圈定,人们就会在这两样东西之间达成思维关联,它就不跟这个事有关系了,它跟人建立了联系。
比如,这个定律都已经叫牛顿定律了,那它还能不是牛顿发明的?至于最后你找出证据,说不是牛顿发明的,他会惊叫:“啊,天啊,你说它不是牛顿发明的,你难道说那个定律是错的吗?你是不是不懂物理?”中国人为什么不这样做?中国人讲道理。什么是道理呢?就是你这个东西它是什么,你就得描述它是什么。比如这个诗体的特征如果是七个字一行,那就叫七言诗,而不能因为这类诗李白写得好就叫“李白体”。
这是近日看到的一则关于西方命名方式的视频中的话。“这个东西它是什么,你就得描述它是什么”,这话对于我们的文艺作品命名同样很有启示。
近年来,类似《李春天的春天》《陆犯焉识》《你好李焕英》《马向阳下乡记》《寻找李二狗》《带灯》等作品名很多。比如长篇小说《带灯》,讲述了一位充满文艺青年气质、名叫“带灯”的女大学生到基层乡镇政府工作,负责任地处理农村各种复杂矛盾,展现当前中国基层现实。这类作品,如果改作张春天或李秋天的春天、张犯三或李犯四、她好王焕英、牛背阴下乡记、寻找张三猫、带手电之类,好像也并不违和。而这恰也表明这些艺术作品命名大有值得商榷处。
哪怕作品表现的是真实的历史人物,如果直接用人物姓名作为作品名,同样欠妥。以《画魂—-张玉良传》为例,其中的“画魂”,就是作者石楠所要描述的张玉良的样子。天下重名太多,如果没有“画魂”这样的题眼概括,只叫《张玉良传》,读者乍看书名,谁知道石楠所要描述的是哪个“张玉良”呢?退一步说,即便这人的名字特别独特,古今中外不可能重名,可人名不等于名人,无论人名多么富有内涵,毕竟只是随意起的专有特定符号。徒以人名(或地名)做书名,与作品的要旨毫无关联。如此给作品命名,岂不是近乎裸奔太过直白?
《西厢记》《牡丹亭》《长生殿》《桃花扇》《红楼梦》……看看这些书名多有诗意。如果因为没有能力概括作品的内容命名,就直接拿作品中的角色人名糊弄将就,《红楼梦》也可以改叫《贾宝玉与林黛玉》,《祝福》也可以唤作《祥林嫂》,甚至《铁道游击队》也可以叫《芳林嫂》了。
“一个人如果刻意逃避他所惧怕的东西,到头来会发现自己只是抄了条近路去见它。”作品名如果能高度凝练概括一部作品的思想内涵,无疑可让整个作品收画龙点睛之效。可如果作者害怕麻烦,思维怠惰,草率为之,不但极不严肃,也会让作品的艺术成色大打折扣。
“吟安一个字,捻断数茎须。”“为求一字稳,耐得半宵寒。”"两句三年得,一吟双泪流。”艺术最贵千锤百炼精益求精。
(作者:陶余来;来源:雪球网网【原创】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)
责任编辑:向太阳
主题测试文章,只做测试使用。发布者:gqtzy2014,转转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gqtzy2014.com/gqtzy/6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