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文木口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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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人的存在与人格的界定,不同时代的思想家有着截然不同的视角,而财产与人格的关联,更是贯穿中西思想的一个重要命题。
笛卡尔的 我思故我在 早已深入人心,他将人的理性思维当作确认自身存在的核心依据,认为人先有清醒的意识与思考能力,才算真正的 人。这种视角聚焦于人的精神层面,却忽略了现实物质生活对人的根本支撑。
到了洛克这里,对人的存在与人格的界定落到了财产层面。在《政府论》(下篇)中,他明确提出:凡是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提供的和那个东西所处的状态,他就已经掺进他的劳动,在这上面加入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,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。 洛克认为,人对自己的身体和劳动拥有天然的所有权,通过劳动将自然物据为己有,财产便成为人格的延伸,也是人在现实中确立自身存在的重要基础。
黑格尔则进一步强化了财产与人格、理性的关联,在《法哲学原理》中他写道:所有权所以合乎理性不在于满足需要,而在于扬弃人格的纯粹主观性。人唯有在所有权中才是作为理性而存在的。 在他看来,财产并非单纯满足生活所需的物品,而是人将抽象意志转化为现实的载体,人只有拥有财产,才能让自身的理性落地,拥有完整的人格。
这种 有财产才算有人格 的逻辑,在私有制时代有着普遍的共鸣,这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认知也不谋而合。孟子与梁惠王对话时提出 有恒产者有恒心,这里的 恒产 并非 长产,而是 常产—— 即稳定、持久的财产,朱熹也曾将 恒产 释为 常产,凸显其对人稳定生活与人格的支撑意义。中国古代对 民 与 氓 的界定也循此逻辑:有常产、有固定生活根基的是 民,而无常产、四处迁徙的则是 氓,无财产者的人格似乎也随之失去了稳定的依托。孟子、朱熹、洛克、黑格尔等,虽身处不同文明与时代,却在 财产塑造人格 这一认知上形成了跨越时空的呼应。
而马克思在《共产党宣言》中的思考,彻底打破了这种以私有财产定义人格的固有逻辑,实现了根本性的思想反转与升华。马克思认为,人的本质是 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,人首先是拥有肉体组织的现实存在,这是一切的基础。无产者的核心特征并非 一无所有,而是整个上层建筑从而整个人类历史的创造者,他们只有在消灭私有制的前提下获得解放, 以社会主人的身份建立公有制,实现 财产公有 的前提下的真正平等。
在马克思的视野中,人格的高低、人的存在价值,从来不该由私有财产的有无、多少来定义。无产者作为推动历史前进的核心力量,承载着人的解放的使命,他们将在公有财产的基础上,摆脱异化,实现完整的人格与真正的自由,成为全面发展的 解放了的人。
从笛卡尔的以思维定存在,到孟子、朱熹、洛克、黑格尔等的以私有财产定人格,再到马克思回归人的本质、以公有财产为未来指向界定存在与人格,这一思想脉络的演变,不仅是对 人为何为人 的不断探索,更让我们看清:私有财产从来都不是人格的前提,更不是人的价值与存在的意义。人的概念要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关系中来定义,终究要回归到人本身,而未来社会的公有财产体系,将为人的全面发展与人格完整提供真正坚实的基础。
【文/张文木,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,红歌会网专栏学者,原载张文木战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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